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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一个工作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给了大家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颁发了《关于取消公布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的通知》(豫建建〔2017〕86号),决定取消《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2011〕21号)、《河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通知》(豫建建〔2011〕39号)等7个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86号的标题和文件末尾提出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另行发文通知。”,可以明确看出:河南省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取消的是“培训单位名单”而不是“取消继续教育”,这一定大家要清楚,继续教育如何实施还要看下一步的通知。


河南省住建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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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取消公布的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的

通知

豫建建〔2017〕8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文件要求,我厅决定取消已公布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并废止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豫建建〔2011〕21号、豫建建〔2011〕39号、豫建建〔2011〕46号、豫建建〔2011〕47号、豫建建〔2011〕48号、豫建建〔2011〕49号、豫建建函〔2015〕39号等7个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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