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其中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1)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 (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