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释:
【解析】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3.1,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根据7.3.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7.3.3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丁、戊类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