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答案:
1. 合同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120.9×6%=7.254(万元)(此处只问费,没问价款,不用取规税)签约合同价:[120.9×(1+6%)+8+12]×(1+7%)×(1+9%)=172.792(万元)材料预付款项:(120.9+8)×20%×(1+7%)×(1+9%)=30.067(万元)提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8.46×85%=7.191(万元)2.截止 2 月末:承包人累计完成分项工程的费用:18+40.5×20%+38.4/3=38.900(万元)承包人累计已完成工程款:(38.900+8/2)×(1+7%)×(1+9%)=50.034(万元)发包人累计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50.034×85%-30.067/3=32.507(万元)已完工程计划投资:BP=(18+40.5×20%+38.4/3)×(1+7%)×(1+9%)=45.369(万元)拟完工程计划投资:BS=(18+40.5×50%+38.4/3)×(1+7%)×(1+9%)=59.540(万元)进度偏差 SV=BP-BS=45.369-59.540=-14.171(万元)进度拖延 14.171 万元。3.1、综合单价:(60+150+40)×(1+12%)=280.00(元/m3)2、进项税额:(150×9%+40×5%)×300=0.465(万元)3、工程款项:(280×300×1.06+4500)×(1+7%)×(1+9%)=10.910(万元)4.1、实际造价:增加的分项工程 E 工程款:10.910 万元,索赔款项:3.5 万元;(120.9+7.25+8)×(1+7%)×(1+9%)+10.910+3.5=173.206(万元)2、合同价增加额:173.206-172.792=0.414(万元)3、竣工结算款:173.206×(1-85%)=25.981(万元)(此处质保金采用银行保函模式,费用不需要从结算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