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案例二:背景资料:某工程项目地下 2 层,地上 16 层,部分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项目部编写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了审批。楼梯、阳台等采用水平运输,运至现场后直接堆放在现场堆场的坚实、水平的地面上,预制楼板等叠放 7层。在起吊重量较重的柱等构件时,采用钢丝绳绑扎,预制剪力墙吊装就位后,每个构件设两道临时支撑,支撑点位于距离剪力墙底面 1/3处。预制柱吊运时按照中柱、角柱、边柱的顺序安装,且边柱和角柱以轴线控制线。填充墙砌筑过程中,烧结空心砖孔洞垂直于受压面直接从楼地面砌起,填充墙砌筑完毕后随即从一端向另一端填充了墙体与梁下口的缝隙。设计采用地热辐射采暖,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过程均由现场监理旁站验收。地采暖工程接近完工前,业主工程师要求对某区域房问地采暖重新剥离检查防潮层和绝热层。承包商认为施工过程经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并验收合格,需业主承诺补偿重新检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延长由此影响的工期,才能配合业主再次剥离检验的要求。但业主认为可以随时提出重新检验的要求。项目部编写了地下防水混凝土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防水混凝土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与设计要求一致;骨料粒径不大于 50mm;防水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不得大于 600mm;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d;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应低于 0℃,采用电热法或蒸汽直接加热法养护。
问题:1.写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专项方案的内容。装配式构件运输、存放、安装过程中有何不妥?并给出正确做法。
2.指出填充墙施工中的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
3.业主提出重新检验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承包商关于补偿费用和工期的说法是否合理?并给出理由。
4.指出防水混凝土施工方案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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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应制定专项方案,内容宜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布置、预制构件运输与存放、安装与连接施工、绿色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应急预案等。
不妥之处有:①预制构件直接堆放在现场堆场的地面上不妥。正确做法:构件堆放平稳,底部按设计位置设置垫木。②预制板叠放 7 层不妥。正确做法:多层叠放时,预制板不超过 6 层。③临时支撑的支撑点位于距离剪力墙底面 1/3 处。
正确做法:预制柱、墙构件的上部斜支撑,其支撑点距离构件底部不宜小于构件高度的 2/3,且尤其不应小于构件高度的 1/2。④预制柱吊运时按照中柱、角柱、边柱的顺序安装,且边柱和角柱以轴线控制线不妥。正确做法:宜按角柱→边柱→中柱顺序进行安装,对于角柱、边柱应以外轮廓线为准。2.不妥之处有:①空心砖孔洞垂直于受压面直接从楼地面砌起不妥。
正确做法:空心砖孔洞应侧立砌筑,孔洞呈水平方向,且墙底部宜砌 3 皮普通烧结砖。②填充墙砌筑完毕后随即从一端向另一端填充了墙体与梁下口的缝隙不妥。正确做法:填充墙顶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空隙,应在下部墙体砌筑完 14d 后进行砌筑,并且由中间向两边斜砌。
3.(1)业主重新检验的要求合理。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2)承包商关于补偿费用和工期的说法不合理。理由:如再次检验合格,则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再次检验结果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防水混凝土施工方案不妥之处:不妥之一:防水混凝土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与设计要求一致;
正确做法: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 0.2MPa。
不妥之二:骨料粒径不大于 50mm;正确做法:骨料粒径不大于 40mm。不妥之三:分层厚度不得大于 600mm;正确做法:分层厚度不得大于 500mm。
不妥之四: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d;正确做法: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14d。
不妥之五: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应低于 0℃,采用电热法或蒸汽直接加热法养护。正确做法: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应低于 5℃,应采取保温保湿养护措施,但不得采用电热法或蒸汽直接加热法。